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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主交的金融服务费能不能退?律师:收取无依据 |
2019年04月18日 12:39 来源:玉林新闻网-玉林晚报 编辑:覃鸿图 |
双方签订的《品牌车辆买卖合约》上写有金融服务费3000元。 4S店开给何先生的保险保证金收据。 最近,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被众多媒体关注和报道,其中“金融服务费”成了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,这笔费用合理吗?是否正规合法?不少贷款买车的玉林市民发现这笔费用自己也被交过。 16日一早,何先生先是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递交投诉材料,又马上去到某田汽车4S店找客服主管。2017年6月9日他在该4S店贷款购买一台汽车时被要求交了3000元金融服务费和1000元保险保证金,他想弄明白,4S店收取这两笔费用的依据是什么?为何只开了收据却没开发票。 经过一番沟通,4S店表示可退还1000元保证金,但金融服务费则不退,因为车辆买卖合约是在消费者知情、自主选择下签的,上面明确写明了此项收费。 贷款购车,被要求交金融服务费和保险保证金 16日上午,何先生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。 2017年5月初的一场车展上,何先生的妻子看中了一台某品牌汽车,并交了5000元定金。何先生说,6月初,他和妻子去4S店交首付款时被告知,因为他是贷款购车,所以需要另交3000元金融服务费和1000元保险保证金。 何先生告诉记者,当时他和销售人员据理力争,但对方跟他说“贷款买车的人都懂,金融服务费是行规,都要收的。而保证金则是为了保证车主连续3年都在4S店购买保险。”销售人员还强调,若不交这两笔费用就不能提车,定金也不退还。 何先生说,当时提车心切,所以交钱了,首付款是7万多元,加上税金和这两笔费用,他总共交了9万多元。 最近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曝光后,何先生也想为自己讨个说法,“本来也不懂,但看了新闻后才发现4S店这样收费不合法合规,也没给我打发票,只开了一张收据。不开发票就涉嫌偷税漏税。” 同样的险种,自己购买比4S店便宜2600多元 何先生向记者出示了2017年和2018年两份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,前者是在4S店购买的,后者则是在另外的保险公司。他说,“在4S店买保费是6651元,我自己买才用了3988元。相差2600多元,我为什么要在4S店续保?” 记者仔细比对两份保险单上的承保险种,都有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在内的9个险种,并且何先生自己购买的第三者险保额是100万元,而4S店的却是50万元,前者的保险费是997元,后者为1525元。 “去年保险快到期时,4S店的销售人员打电话给我,让我续保。”何先生让对方报价,对方表示按2017年购买,保费一致。何先生不解,自己2017年都没出险,保费为何不能优惠? 何先生说,销售人员明确地表示,保费不能少,若他不继续在4S店买足3年保险,1000元保证金将被扣罚。考虑到两处的保险费相差2600多元,何先生最终没有在4S店续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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