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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万元!一男子向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行贿案开审 (3) |
2020年12月03日 23:24 来源: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:陈丽婕 |
▲庭审现场。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农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800万元,情节特别严重,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庭审中,农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,庭审在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适当简化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程序,围绕该案的量刑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。该案将择期宣判。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,未经许可,任何渠道、平台请勿转载。违者必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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